近日,小紅書訴廈門某網絡公司非法抓取數據一案終審落槌。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該軟件公司因非法爬取小紅書數據并牟利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被責令賠償小紅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490萬元,同時需刪除相關數據、發布聲明以消除影響。
經法院查明,該公司通過頻繁更換用戶ID、加速IP更換頻率等技術手段,繞過小紅書的技術保護措施,非法獲取用戶賬號信息、發布內容、瀏覽點贊等數據,并加工后對外售賣牟利。法院認定,小紅書已明確設置技術措施保護數據安全,而被告的行為明顯構成侵權。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紅書平臺內數據是具有商業價值的數據集合,構成稀缺性的數據資源。“數據互聯互通不是數據無節制地獲取利用,更不能成為數據爬取者利用技術手段獲取競爭優勢的免責理由。”
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王瓊飛律師表示,“惡意網絡爬蟲一般采用不正當技術手段獲取互聯網平臺誠信經營而積累的數據。這不但損害了平臺的商業利益和競爭優勢,影響了用戶對平臺數據安全的信任,也損害了內容平臺的生態健康,最終對平臺用戶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構成損害。”
小紅書作為國內知名的內容平臺,憑借其生態和商業體系,吸引了大量用戶和品牌商家。然而,一些不法機構和個人卻利用爬蟲技術非法獲取平臺數據,嚴重破壞了平臺的運營秩序,損害了用戶權益。小紅書相關負責人表示:“小紅書將繼續加強技術防護,拓展法律維權手段,重拳打擊非法盜取、盜用、搬運小紅書數據的行為,確保平臺數據安全,為用戶提供一個健康、安全的網絡環境。”
此次案件再次凸顯了爬蟲技術濫用的法律風險。近年來,因爬蟲技術引發的法律訴訟在行業內屢見不鮮,多家互聯網內容平臺紛紛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今年年初,知乎被侵犯著作權案一審宣判,兩名被告人利用爬蟲技術盜取知乎鹽言故事內容非法牟利,全部獲刑。抖音也曾起訴某葫蘆數據公司,因其未經授權抓取抖音平臺數據用于商業分析,最終法院判定該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這些案例表明,國家正不斷加強對爬蟲技術濫用的打擊力度,以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內容平臺的合法權益。
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姚志偉教授表示,“在本案中法院判決最終確認,非法數據爬取行為破壞了小紅書平臺的正常運行,也損害了社會和公眾的利益。相信本案的判決結果,對于類似數據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的審理也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上游新聞 涂源
編輯:劉登 責編:陳晶晶 審核:王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