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4 18:13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南川區法院將“車載便民法庭”開進鼓樓壩廣場,聯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單位,開展“優化消費環境 共筑滿意消費”主題宣傳活動。
活動現場,巡回審判車滾動播放日常消費小提示、消費陷阱大揭秘、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普法小視頻,吸引過往市民駐足觀看。
法院干警則擺起了普法“攤位”,通過典型案例釋法明理,圍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亮點內容,結合當前消費者的高頻“踩坑”行為,面對面普法、手把手支招。
“阿姨,你知不知道,商品標簽或宣傳瑕疵也可能構成欺詐。”法院干警向群眾講解說,比如,食品包裝夸大營養成分但實際未達標,可能面臨三倍賠償。同時,若標簽或宣傳內容誤導消費者,即使不影響質量,仍可能被認定為欺詐,需承擔懲罰性賠償。
此外,大數據殺熟、自動續費、直播間買假貨……這些“坑”,消費者要關注!
禁止價格歧視,保障知情權。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或服務設置差異化價格或收費標準,促銷活動需確保消費者充分知情。針對“大數據殺熟”或隱藏收費規則等問題,明確要求透明化營銷。
自動續費需顯著提醒。自動續費服務須在消費者接受前及續費日期前以顯著方式提示,避免消費者因疏忽被扣費。例如,APP會員續費需在界面顯著位置標注,而非通過小字條款默認勾選。
禁止強制搭售。經營者不得通過技術手段或捆綁銷售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服務,組合銷售需顯著提示。如購票平臺默認勾選保險或附加服務的行為將被限制。
直播銷售透明化。直播間需標明實際銷售商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平臺須在爭議發生時提供運營者信息及交易記錄。消費者若在直播間買到假貨,可要求平臺提供主播及商家的詳細信息以便追責。
打擊“霸王條款”。禁止經營者通過格式條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責任或限制消費者權利,如“不退不換”“僅限本地訴訟”等均屬違規。典型案例包括汽車銷售合同中單方面限制消費者變更合同的權利。